操纵报表食恶果 ——某*ST公司:近年来首单年报否定意见案
2021年03月18日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25日,某*ST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为43.13亿元,净资产为7.51亿元,该数据与公司前期业绩预告、年度经营业绩等披露的巨亏、净资产为负等数据差异巨大。年审会计师认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预计负债冲回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由于公司涉嫌违反会计准则,操纵财务报表,恶意规避退市,上交所与上海证监局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发函要求公司及时纠正,同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据此,上海证监局向其采取了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上交所对其进行了纪律处分。公司对年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净资产调整为-23亿元。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上交所依法依规作出了对该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

公司年度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未及时纠正,重大财务数据前后披露不一致。上交所对该公司及全体董监高予以纪律处分,其中,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高管、监事等主要责任人分别依规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终身、10年、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若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披露经纠正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等材料。实践中,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极为罕见,此案为2001年以来市场首单。公司2018年净资产为-35.38亿元,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是否继续为负,直接影响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公司无视信息披露规则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未按规定及监管要求及时纠正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年度报告,严重破坏定期报告披露秩序,违规恶性重大。

信息披露是解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帮助投资者决策的基本制度安排。广大投资者应及时关注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专业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以及监管机构发出的公告等,理性参与投资。对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投资者更应审慎判断,注意风险。

(案例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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